自然資源部: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36個月的城市暫停新增用地出讓
導讀:自然資源部近日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應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據市場需求及時優化商業辦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規模、布局和結構,完善對應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應調節機制。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過36個月的,...
自然資源部近日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應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據市場需求及時優化商業辦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規模、布局和結構,完善對應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應調節機制。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過36個月的,應暫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同時下大力氣盤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個月以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個月-36個月之間的城市,要按照“盤活多少、供應多少”的原則,根據本年度內盤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積(包括竣工和收回)動態確定其新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積上限。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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