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進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態化分紅機制
導讀:
在12日舉行的證監會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上市司副司長郭瑞明表示,為進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態化分紅機制,推動增強投資者回報,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證監會持續完善制度供給,修訂現金分紅相關規則。2023年12月15日,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2023年修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交易所相關自律監管規則,推動提高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均衡性、及時性、穩定性和投資者獲得感。一是進一步明確現金分紅導向,推動提高分紅水平。二是簡化中期分紅程序,推動進一步優化分紅方式和節奏。三是加強對異常分紅行為的約束,防范“假利潤真分紅”和“清倉式分紅”。規則完善將有助于推動上市公司增強投資者回報,更好引導公司專注主業,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我會將在尊重公司自治的基礎上,更好發揮監管的引導約束作用,推動上市公司不斷增強分紅意識,優化分紅方式,培育分紅習慣,提高現金分紅水平,進一步增強投資者獲得感。
郭瑞明表示,股份回購作為資本市場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安排,具有優化資本結構、維護公司投資價值、健全投資者回報機制等方面的功能作用。2023年12月15日,證監會修訂發布《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對部分條款予以優化完善,進一步提升回購便利度,健全上市公司回購的約束機制。證監會鼓勵上市公司依法合規運用回購工具,積極回報投資者,促進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同時也將加大回購的事中事后監管,對利用回購實施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的,依法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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