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調整 特殊兒童群體基本生活標準提高
重慶日報訊 (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唐琴)1月11日,記者從市發展改革委獲悉,近日,《重慶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以下簡稱《重慶標準2023》)印發,這也是自2021年重慶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發布實施以來的首次調整。
與2021年版重慶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相比,《重慶標準2023》主要從“增、提、擴、調”四個方面進行了調整:
一是新增服務事項1個,根據《國家標準2023》調整情況,《重慶標準2023》在幼有所育部分新增了1項“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服務”,要求為準備懷孕的農村生育婦女在孕前3個月至孕早期3個月增補葉酸,并提供健康指導、追蹤隨訪等服務。
二是提高服務標準8項,包括“特殊兒童群體基本生活保障”“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最低生活保障”等8個服務事項。比如,從2023年9月起,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孤兒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605元;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405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405元。
三是擴大服務對象2項,包括殘疾人康復服務、特殊群體集中供養2項服務。比如,要求對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和進入老年的殘疾軍人、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等人群提供集中供養、醫療等保障。
四是調整牽頭負責單位3項,對“收聽廣播”、“觀看電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3個事項的牽頭負責單位進行了調整,進一步明晰了部門職責。
同時,《重慶標準2023》還完善規范了孕產婦健康服務、生育保險等40個服務項目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等。
隨便看看:
網友評論:
推薦使用友言、多說、暢言(需備案后使用)等社會化評論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