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擬出新規:非寄宿性中小學不得設置校內商超
南方網訊(記者/李潤芳)12月19日,廣東省教育廳發布《關于校園商超規范管理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访鞔_非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不得在校內設置校園商超,已經設置的,要逐步退出。
承包期一般不得超過3年,最長不超過5年
《意見》指出,寄宿制中小學可根據學校實際需求設置校園商超,經學校領導班子、校代會或教代會等方式集體討論后決定,并報上級主管教育部門備案。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校園商超原則上自主經營。確有需要對外承包的學校,以招投標等公開方式選擇承包單位,依法簽訂承包合同,承包期一般不得超過3年,最長不超過5年;公辦學校對外承包商超的出租收入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扣除相關稅費后上繳本級財政,支出納入預算管理。學校要建立健全校園商超準入及退出機制,加強對承包單位的管理,嚴格履行合同要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嚴禁承包方轉包、分包或轉租他人。
這些產品校園商超禁止售賣
《意見》強調,校園商超只能銷售有相關許可、質量合格的的生活用品、學習用品及食品;禁止售賣“ 三無產品”;不得售賣假冒偽劣商品、過期變質商品;不得超許可范圍加工烤腸、冷飲、奶茶、豆漿等食品。
中小學校售賣的食品類商品原則上只售賣純凈水、礦泉水、預包裝面包、牛奶等預包裝食品和新鮮水果;嚴禁采購、貯存和銷售包裝或標簽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誘導形式或內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飲料;不得向學生銷售玩具;不得對含糖飲料、調味面制品等零食進行廣告宣傳。如需增加其他食品銷售種類需經學校領導班子和家委會集體討論同意后,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目前《關于校園商超規范管理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1.將意見建議發送至電子郵件:hefx@gdedu.gov.cn;
2.將意見建議紙質版寄送到:廣州市東風東路723號省教育廳學校后勤管理處(郵編:510080);
3.在廣東省教育廳官網填寫意見并在線提交。
反饋意見截止時間:2024年1月18日。
以個人名義反饋意見的應簽署本人真實姓名和提供聯系方式,以單位名義反饋意見的應提供聯系方式并加蓋本單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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