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安排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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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香港12月13日電 (記者馮學知)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工業局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13日共同發布《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便利措施及先行先試安排。先行先試安排本月開展,以簡化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個人信息跨境流動到香港的安排,首階段會公開邀請銀行業、征信業和醫療業機構參與。
據了解,該合同為首項推動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安全有序流動的便利措施,讓大灣區內地城市和香港的個人和機構可按自愿原則及統一模板訂立標準合同,規范合同雙方就個人信息保護的責任和義務。
簡化安排同時免除內地數據跨境安全管理框架下就有關個人信息處理者跨境轉移個人信息的數量限制,并簡化相關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的評估內容。
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工業局表示,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有助降低企業個人信息跨境流動的合規成本,促進區內跨境服務,并推進大灣區數字經濟發展,助力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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