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線上流轉、線上結算 重慶出臺方案 推進醫保電子處方流轉
醫保電子處方結算流程>>>
線下結算
1 參保人需要自行選擇到已接入醫保電子處方流轉平臺的定點零售藥店線下結算
2 定點零售藥店憑患者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查詢并下載電子處方,由執業藥師審核電子處方,審核通過后按照電子處方進行結算、配藥
線上結算
1 參保人登錄“渝快辦”等公共服務平臺查詢并選擇具備線上結算能力的定點零售藥店,選擇線上結算并配送
2 定點零售藥店通過公共服務平臺內參保人的醫保電子憑證授權獲取并下載電子處方,再由藥店執業藥師審核電子處方,審核通過后按照電子處方進行線上結算并配藥,由定點零售藥店進行配送
重慶日報訊 (記者 李珩)11月30日,記者了解到,市醫保局近日印發了《關于做好醫保電子處方流轉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建立健全全市統一、運轉高效、標準規范的醫保電子處方流轉機制,實現處方線上流轉、線上結算等功能,增強醫藥服務可及性,提升我市醫保便民服務水平。
據了解,電子處方流轉是指醫保系統通過醫保電子處方中心連接醫院和藥店兩端,實現醫院的電子處方流轉到醫保系統,藥店直接下載電子處方實現參保人的就醫結算。
“通俗來說,電子處方流轉意味著患者在醫院就診后,可以讓醫生開具電子處方,不再需要在醫院排隊取藥。”市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解讀稱,要實現電子處方流轉,就需要建設全市的醫保電子處方中心,該中心要匯總定點醫療機構處方信息和定點零售藥店藥品信息,并實現院外結算時醫保報銷。
截至目前,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電子處方中心在重慶建設完成,并接入了多家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
據該負責人介紹,醫保電子處方結算分為線下結算和線上結算兩種情形(見圖示),“無論是哪種情形,藥店執業藥師都要審核電子處方,以確保患者用藥安全”。
按照《通知》,定點醫療機構依托現行醫保藥品信息數據庫開具外購處方,同時可以開具醫保信息數據庫以外藥品(但應標注為自費),以下藥品暫不納入電子處方流轉范圍:一是麻醉藥品、放射性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終止妊娠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疫苗等國家規定的藥品零售企業不得經營的藥品。二是醫療用毒性藥品、第二類精神藥品、上述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以外其他按興奮劑管理的藥品、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等嚴格管理的藥品。三是醫療機構制劑,包括患者通過互聯網訂購的醫療機構制劑。
《通知》還指出,電子處方由醫療機構上傳至電子處方流轉平臺開始生效,最長有效期不超過7日。
“電子處方由醫療機構有資質的醫保醫師開方,院內藥房藥師也要對該處方進行審核,使用定點醫療機構自身的醫保數字證書進行醫保電子簽名。”該負責人表示,藥店藥師審方時,要比對結構化處方和版式文件的處方,信息不一致的,不能結算。
參保人按照電子處方取藥并完成結算后,若需退藥退費,由定點零售藥店發起結算撤銷,同時電子處方中心變更處方狀態完成處方結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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