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每年醫保報銷金額約21.2億 次均報銷費用約2163.3元
原標題:我省每年醫保報銷金額約21.2億元
近三年每年約有98萬人次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中國甘肅網11月28日訊 據蘭州晨報報道(奔流新聞?蘭州晨報記者徐靜雯)記者11月27日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甘肅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三年,全省每年約有98萬人次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占當年住院人次的 28.1%),每年報銷金額約21.2億元,次均報銷費用約2163.3元,單筆最高報銷金額為105.3萬元。享受大病保險的參保患者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在基本醫保報銷比例基礎上提升了20個百分點,達到74.3%。
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文彬介紹,2013年以來,我省將減輕群眾就醫負擔、防止發生因病致貧返貧作為重點工作任務全力推進,統籌完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項制度,全面發揮基本醫保公平普惠、大病保險傾斜照顧、醫療救助托底保障的作用,合力減輕大病、重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的公平性和保障水平得到顯著提升。
為了更好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不斷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務可及性,切實減輕大病患者、困難群眾醫療費用負擔,11月1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甘肅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共包括基本原則、保障對象、籌資機制、保障范圍、待遇保障、資金管理、承辦服務、監督管理和工作要求等九個方面。主要內容為:適當調整籌資標準,由每人每年9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115元,每人增加25元。提高保障水平,參保人員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和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報銷范圍,取消無第三方責任人的意外傷害最高報銷2萬元的規定。統一政策標準,起付標準統一為5000元,分段報銷比例為60%-80%;特困人員、孤兒、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返貧致貧人口起付標準為2500元,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嚴格監督管理,通過醫保經辦機構日常監督、保險公司內部稽核、考核評估等方式,督促各項制度落實,確保資金安全。
大病保險籌資標準是多少,城鄉居民如何參加大病保險?省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處處長王順成介紹,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15元。大病保險籌資額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提取。參加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同步享受大病保險相關待遇,個人不再另行繳費。如在參保期內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即可在2024年度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據悉,報銷范圍方面,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含無第三方責任人意外傷害)、門診慢特病治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后納入大病保險報銷范圍。全省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5000元,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的政策范圍內費用0-1萬元(含1萬元)報銷60%;1萬元-2萬元(含2萬元)報銷65%;2萬元-5萬元(含5萬元)報銷70%;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報銷75%;10萬元以上報銷80%。在報銷比例方面,醫療費用越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也越高。
新的《實施方案》取消了無第三方責任人意外傷害最高報銷2萬元的規定,大病保險對所有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均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凡參加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患者,出院結算均可享受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服務,患者只需結清個人自負部分即可出院,減少患者跑腿,增加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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