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舉措”寫好鄉村振興“三篇文章”
“三農”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然而,現目前鄉村發展面臨著種種問題,如何更好地解決鄉村振興問題,是刻不容緩的大事。如何不讓鄉村振興劍走偏鋒,是亟待解決的要事。這需要我們統籌兼顧,用政策、監管的內功推動鄉村振興啟航,以民眾參與的外力為鄉村振興保駕。
鄉村振興要在政策上給鄉村振興“補鈣”。解決鄉村振興難題,必然面臨著不可忽視的現實阻力,比如經濟、交通、人力資源等問題。因此,我們必須要在政策上敢于真碰硬,切實制定鄉村振興的制度計劃與清單,打破鄉村振興的利益藩籬。鄉村振興的規章制度務必要切合實際,多站在鄉鎮群眾主體的角度開展工作,不僅要看到鄉村未來的長遠發展,更要看到與人民群眾利益訴求相關的問題,切實為鄉村振興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鄉村振興要在監管上給鄉村振興“加油”。俗話說得好:“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口號喊千遍,不如嚴管徹查一次,起到“查處一家,警醒一片”的實效。鄉村振興涉及面廣,需要建立健全常態化、長效化監管機制。因此針對鄉村振興要制定較為全面和廣泛的法律、法規,需要囊括農業、牧業、漁業、林業等方方面面。多渠道加強鄉村振興管理,在確保鄉村安全及社會穩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基層創業家的經濟權益。正是這樣的多層次的監管,才能讓鄉村振興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凈地。
鄉村振興要在群眾上給鄉村振興“充電”。鄉村經濟發展全過程公眾參與,以源源不絕的民間智慧激發鄉村振興的活力。施政者要明確“公仆”身份,摒除“高高在上”的官僚主義思想,放下身段、放下架子,采取切實手段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各界共同參與鄉村振興。惟其如此,實現從“獨角戲”到“大合唱”的轉變,營造出鄉村振興的生動局面。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廣受贊譽的鄉村振興企業家宣傳活動,由民間自主發動、政府倡導支持,激發全社會的熱情回應,讓其成為公眾全程參與的鄉村振興知名公益品牌之一。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只有不斷鞏固鄉村振興的政策之基,堅持加強鄉村振興的合力監管,持續推進鄉村振興的群眾參與,才能真正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最終實現鄉村振興的目的。(潘芫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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