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曝光24家違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經營者 涉及雅迪、新日、愛瑪等品牌
本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根據福建省、泉州市有關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要求,泉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銷售違法電動自行車行為的查處力度。6月18日,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外公布今年以來已被行政處罰的24家違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經營者信息。
此次查處的違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經營者中,涉及經營、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的商家共有惠安縣紫鑫車行、晉江市羅山弘盛摩托車行等18家,涉及雅迪、新日、愛瑪、立馬、賽鴿、綠駒、銳孚、金箭、五羊、臺鈴、綠源、小刀、斯米特、新大洲、斯波滋曼等品牌電動自行車。其中,惠安縣紫鑫車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雅迪牌電動自行車(型號:TDR2890Z),違反了《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5月6日,惠安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該車行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4550元。
涉及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的商家為泉州馳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涉案產品為雅迪牌電動自行車(型號:TDR2714Z),當事人銷售不合格產品的行為違法了《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鑒于當事人一年內因同一性質的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符合《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的從重情節,5月24日,晉江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該公司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沒收違法所得460元,并處罰款2.295萬元。
涉及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電動自行車的商家為南安市侖蒼鎮李萬福電動車維修店,涉及品牌為綠源牌電動自行車(型號:TDT23006Z、TDT2102Z),南安市市場監管局沒收該店被扣押的兩輛電動自行車,并處罰款3238元。
涉及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的商家有兩家,其中德化縣鴻德摩托車行涉案產品為立馬牌電動自行車(型號:TDT99Z)。3月15日,德化縣市場監管局接到德化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關于移交涉嫌改裝電動自行車相關線索的函》,通報查獲的一輛電動車與行駛證登記信息不一致,初步調查該電動車由德化縣鴻德摩托車行售出。3月20日,該局執法人員進行現場核查時,當事人稱上述查獲的電動自行車為其車行售出。當事人出售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3月30日,德化縣市場監管局責令該車行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300元,并處罰款2400元。德化縣誠發摩托車行涉案產品為星鉆豹牌電動自行車(型號:TDT591),5月30日,德化縣市場監管局沒收該車行違法所得200元,并處罰款2400元。
涉及銷售未經認證的電動車頭盔的商家為南安市水頭良發摩托車經營部,涉及產品為無品牌頭盔,違反了《認證認可條例》有關規定。4月23日,南安市市場監管局沒收該經營部違法所得15元,并處罰款150元。
涉及銷售不合格電動車頭盔的商家為晉江市內坑鎮合和塑料制品加工廠,涉及品牌為永途牌頭盔(型號:320/大B類608),當事人的行為了違反《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4月11日,晉江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處以罰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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